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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刑事律師員恒亮||刑事案件一審能夠審多久 | 刑事案件一審期限計算公式

        山西公司業務專長律師員恒亮 2022-08-21 09:28:02

          近段時間,由于我們接辦的幾個刑事案件出現當事人堅稱無罪并且證據嚴重不足的情況,,而控方又無撤訴的意思,導致案件在一審階段一拖再拖,判決遲遲未能作出。因此,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刑事案件在一審階段按普通程序進行的話,“合法”作出判決的最長期限可以是多久。

          一、 收案立案審查(7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p>

        :“對公訴案件是否受理,應當在七日內審查完畢?!?/p>

        :,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第八條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 。

          根據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而這個立案審查的時間是不計算在審限之內的。

          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p>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p>

          根據上述規定,。

          三、不計入審理期限的期間(累計可達三個月以上)

          《刑訴解釋》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審判期間,對被告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時間不計入審理期限?!?/p>

        :“下列期間不計入審理、執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對被告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期間;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辯護人,,自案件宣布延期審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準備辯護的時間;

          “(三)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后,合議庭同意延期審理的期間……

          “(五)因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在我們辦理的案件中,,,而為被告人作精神病鑒定、另行委托辯護人、審查控方延期審理建議等情況所需要的時間往往在十天以上,長的甚至可達數月,因此保守估計各類不計入審理期限的情形所需要的時間累計可達三個月以上。

          四、重新計算審理期限的延期審理(八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第一百九十九條:“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延期審理的案件,人民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第二百零二條第三款規定:“人民補充偵查的案件,,?!?/p>

          《刑訴解釋》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審判期間,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建議延期審理的,合議庭應當同意,但建議延期審理不得超過兩次?!?/p>

          根據上述規定,,而這一個月的補充偵查的時間不僅不計算在審限之內,,,將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在我們辦理的“李某入室搶劫案”和“東莞某公司生產、,。

          換言之,,可以在原審理期限的基礎上多得八個月的審理期限((1+3)*2=8)。

          綜上所述,如果不考慮“特殊因素”而導致案件審理期限的極端延長,在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下,,自收到起訴書到作出最終的判決,其間可以有十七個月(6+3+8=17)以上的審理期限。

          換言之,,而且這十七個月還是保守估算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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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恒亮律師,畢業于山西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并于畢業當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榮獲中國法學會頒發的“優秀刑事辯護律師”稱號。

          自法學院畢業后即在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工作,保持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銜接性。尤以撰寫各類非訴訟法律文書見長,曾為多家央企、國有大中型企業、外資企業提供資產類法律服務;同時兼理各類民商事訴訟業務,并以公司類法律事務為主導方向。辦案風格親切耐心,致力于通過良好的溝通為每一位當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

          執業范圍:公司法務、合同糾紛、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刑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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